一、IMC及其關係企業(精英/精準/5070)各員工處理任何個人資料時,應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、「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」及相關規定處理,不可有違法蒐集、處理或利用之情事,亦不可任意洩漏個資或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外進行利用。
二、個人資料之傳遞,應採安全可靠之機制,如以電子檔傳送,應對資料檔案壓縮加密後方可傳輸;如以實體文件(紙本)傳遞,應裝袋並彌封,所有傳遞行為應加以記錄流向備查。
三、承辦各項活動或工作時,應採用最少個資方式陳列,勿將不相關之敏感個資(如身分證號、出生日期、電話等)記載於公開之活動資料、簽到表或其他公開文件中。
四、資訊設備應設有螢幕保護程式,並設定密碼,各員工離開座位時應啟動螢幕保護。
五、處理個資檔案之資訊設備如需報廢或移轉他用時,應確實銷毀設備內之個人資料檔案。